泰山決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前公司派對街口36億元投資款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泰山 (1218-TW) 今 (24) 日由董事會決議,將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前公司派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達 36 億元的投資款,以維護股東權益。

泰山指出,泰山於 2023 年 5 月 5 日違法續行原定於 112 年 4 月 20 日召開而未開的董事會,決議以 36 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39% 普通股股權,前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諸多質疑。
泰山指出,金管會也以泰山決議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等規定,對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裁罰 96 萬元。
泰山指出,泰山此一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 億元的董事會決議因違法而無效,但泰山司先前函請街口金融科技返還 36 億元投資款項沒有結果,為示慎重,並維護泰山利益及股東權益,泰山董事會決議採取法律行動追回 36 億元投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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