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公告本公司募集與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8 11:00
一、本公司112年6月27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7月28日 金管銀控字第1120222286號函核准。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臺幣100億元整,分為甲券、乙券及丙券三種,甲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12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66億元整,丙券發行金額為新臺幣22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50%,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60%,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64%。 4、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甲券發行期間為三年,乙券發行期間為五年,丙券發行期間為七年,甲券、乙券及丙券皆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臺幣50億元整。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截至112年3月31日止,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20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3,939,819,58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39,398,195,820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2年3月31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315,117,245仟元整。 11、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名稱: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 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6、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7、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19、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 20、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2年8月24日完成募集發行,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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