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21 11:0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7/21
2.公司名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東森財經新聞理財達人秀
6.報導內容:本次宣判可能使中興電工落入政府採購法101條的限制條款中,導致一段期
間無法再參與政府標案。
7.發生緣由:
1.該報導所提並非事實,本公司並未因宣判結果影響後續政府標案投標資格。
2.本公司目前營運一切正常,財務狀況健全,營運資金充足。
3.本公司之營運狀況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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