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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凌華:更正本公司110年11月至112年5月資金貸與公告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6 16:23


第51款


公司代號:6166


公司名稱:凌華

發言日期:2023/07/06

發言時間:16:23:06

發言人:陳淑芬

1.事實發生日:112/07/06

2.公司名稱: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以及「資金貸與總限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自110年11月至112年5月之「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及其備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凌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110年11月至111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008,712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008,712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70%=NTD3,008,712仟元

111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094,30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094,30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70%=NTD3,094,309仟元

111年4月至6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172,5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172,58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70%=NTD3,172,584仟元

111年7月至9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452,00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452,005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70%=NTD3,452,005仟元

111年10月至112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658,78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658,78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70%=NTD3,658,789仟元

112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905,05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905,05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70%=NTD3,905,054仟元

112年4月至5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3,637,61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3,637,619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96,598*70%=NTD3,637,619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貸出資金之公司: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凌華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110年11月至111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29,81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719,26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10%=NTD429,81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298,160*40%=NTD1,719,264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42,0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768,176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10%=NTD442,0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420,441*40%=NTD1,768,176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4月至6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53,22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812,905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10%=NTD453,226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532,263*40%=NTD1,812,905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7月至9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493,1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1,972,574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10%=NTD493,14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4,931,435*40%=NTD1,972,574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1年10月至112年2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22,6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090,737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10%=NTD522,684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226,842*40%=NTD2,090,737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2年3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57,86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231,460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10%=NTD557,86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578,649*40%=NTD2,231,460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112年4月至5月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511,00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2,044,028仟元

備註:1.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10,069*10%=NTD511,007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本公司)

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為限。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TD5,110,069*40%=NTD2,044,028仟元

對個別對象貸與限額及貸與總限額(各子公司)

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70%為限。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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