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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禾伸堂:本公司112年分派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04 14:00

一、本公司112年5月30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111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以下同) 78,995,390元,發行新股7,899,539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於112年6月19日申報生效在案。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789,953,895元。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禾伸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901010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4、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5、F106010 五金批發業。 6、F113020 電器批發業。 7、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械設備批發業。 8、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9、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0、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1、F206010 五金零售業。 12、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3、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4、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5、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6、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8、F299990 其他零售業。 19、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2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1、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500,000,000元整,分為4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157,990,779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1,579,907,79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二段62號1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本公司設有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4席)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代替監察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0年5月6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12年5月30日。 (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金額、發行條件及權利義務: 1.自111年度盈餘提撥78,995,3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899,539股,每股面額10元。 2.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分派不足一股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65,890,318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1,658,903,180元整。 (十)財務報表:本公司依規定按時申報證券管理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一)增資計劃用途:充實資金。 (十二)增資股票之發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配發現金股利789,953,895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之股數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現金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四、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及增資配股作業相關日程如下: (一)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12年7月27日為配息、配股暨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07月23日起至112年0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2年07月22日前(適逢假日,請提前於112年07月21日辦理)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2年07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本次現金股利將於112年08月2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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