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華:本公司收到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5 16:17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向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士院鳴112司執意字第33483號
4.事實發生日:112/06/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向利股份有限公司就與本公司借貸案強制執行事件,業已
申請對本公司名下數筆不動產實施查封之聲請。
6.處理過程:本公司擬透過私募籌資返還向利公司之借款.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擬透過私募籌資返還該筆款項,以降
低對本公司財務之影響,對目前營運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擬透過私募籌資返還該筆款項,該案後續重大處理及
結果,本公司將以重大訊息發佈公告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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