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4 16:0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怡鵬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錦川
(2)獨立董事:林宗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法人董事怡鵬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錦川:
台灣類比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上海利樂奇微電子有限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先進車系統(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獨立董事林宗聖:英屬維京群島商華生資本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巨(股)公司獨立董事、
友輝光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0,886,576權
贊成:48,614,820權,占表決權數95.53%
反對:85,896權,占表決權數0.16%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2,185,860權,占表決權數4.29%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錦川/法人董事怡鵬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利樂奇微電子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閔行區浦江鎮新駿環路18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分立器件、電子專用設備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
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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