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純:代自然人股東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10%之大股東依法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6-13 16:40依據證交法43條之1第1項規定,本公司代自然人林慈環股東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10%股權上網公告。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永純15.90.32%更多上一篇哲固: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下一篇融程電:公告融程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融程電二,代碼:34162)自112年07月08日起,轉換價格自71.4元調整為68.3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