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材: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31 15: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佳世達科技(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2)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建志,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
(4)劉俊麟,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江基因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志,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衛普實業(股)公司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3)葉福海:
神腦國際企業(股)公司 獨立董事
(4)劉俊麟: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臺北分院 副院長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神經外科部 主治醫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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