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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 取消每日兩次哺乳次數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7 20:54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天(7號)舉行記者會指出,現行法令規定女性如果有未滿一歲子女需親自哺乳,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鄭麗君將提案修法,將時間延到每天九十分鐘,並取消次數限制。勞動部則是表示,要考量雇主人力調度問題,可能須要先和資方溝通。(陳俊華報導)

現行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規定,如果婦女育有一歲以下子女需要親自哺乳,除了規定的休息時間之外,雇主應該每天另給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而哺乳時間也視為工作時間。


立委鄭麗君表示,哺集乳次數不足,除了容易增加乳腺炎發生的機率外,也讓母親倍感壓力;因此她將推動修法,將每天的哺乳時間延長到九十分鐘,並取消每天兩次的限制;如果有加班也需要按比例給予哺集乳時間。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王雅芬表示,如果雇主違反《性平法》不提供哺集乳時間,將可開罰兩萬到三十萬元,並公布姓名;但如果修法刪除次數限制,雇主將無法掌握工時,因此還要和企業溝通。

王雅芬:『像生產線它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話,如果說要視她需求就離開的話,這樣事業單位在人力調配上,可能會有一定的困難,所以我在想說在修法的同時,是不是可以來聽聽看雇主,我們也希望知道雇主那邊會有什麼樣的困難。』

出席記者會的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科長陳麗娟表示,將支持修法。鄭麗君也說,哺集乳就像上廁所,沒有任何法律要求一天只能上兩次,因此才提案修法,並希望在這個會期就能儘速通過。

(圖:陳俊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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