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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禁止前康宏持牌代表羅致健重投業界十年並罰款約54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3-04-26 16:51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證監會宣布禁止康宏資產管理公司(康宏資產管理)前持牌代表羅致健重投業界十年,由2023年4月26日起至2033年4月25日止,原因是他參與一項股票操縱計劃。證監會亦對羅處以罰款53.55萬元,相等於他從參與該計劃所賺取的利潤。

  在2016年6月至7月期間,羅受其同事黃冠成游說參與有關股票操縱計劃。羅繼而招攬和安排他的十名客戶及朋友向涉及該計劃的操縱者購買一家當時於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A公司)的股份。他的客戶同意持有該等股份1-3個月,期間操縱者據稱將會推高A公司的股價。他們亦同意只會在他允許下才出售該等股份,以換取相當於交易價值12%至15%的現金回佣。然而,由於他的客戶不獲准在A公司的股價暴跌前沽出股份,故令他們蒙受了重大損失。

  證監會亦發現,羅與黃協調以安排羅的客戶向操縱者購買該等股份。每次交易前黃都會事先與操縱者確認日期、時間、規模及價格,並通知羅。羅隨後會向客戶發出詳細指示,以確保他們的買盤指令與操縱者的賣盤指令互相配對。在交易完成後,黃會從操縱者收取現金回佣並支付予羅,再由羅分派予其客戶。

  如此一來,羅因參與該計劃而從操縱者獲取53.55萬元,但他沒有向其客戶披露他會因招攬他們購買A公司的股份而獲取佣金。


  此外,羅告訴其客戶該計劃無任何風險,並多次向他們提供魯莽的建議,包括當A公司的股價開始下跌時,勸阻客戶沽出股份,並向他們保證,只要繼續持有股份便可彌補損失甚至獲利。

他的客戶因此錯過了減輕損失的機會。

  在羅的建議下,兩名客戶利用某家經紀行提供的透支服務來購買A公司的股份。然而,他沒有向他們說明如果股份市值下跌,他們便可能被要求將額外現金存入他們的帳戶的風險。該兩名

客戶的股份均在A公司股價暴跌時被該經紀行強行出售。(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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