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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讓輕軌捷運列車 最高罰一千八百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05 14:01


高雄輕軌捷運將在今年八月起試營運,立法院配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今天三讀通過,未來在路上不避讓輕軌捷運列車或緊跟在後,最高可罰一千八百元,輕軌捷運在十字路口有優先權,汽車經過有輕軌的路口,闖紅燈最高可罰一萬八千元。(戎華儀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配合高雄輕軌捷運上路,修改的法規5號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未來輕軌捷運享有路口優先權,汽機車在有輕軌的路口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罰鍰加倍,汽車闖紅燈可處3600以上、10800元以下的罰鍰,紅燈右轉可處1200到3600元罰鍰,各種違規記違規點數3點。


車輛如果在有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的交叉路口,而且在軌道路線上倒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另一方面,汽車駕駛人如果察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的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緊跟在後逼近,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自行車等慢車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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