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本公司新成分新藥FP-025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Phase 2a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數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4-04 11:26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 112/04/04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 MMP-12(基質金屬蛋白(酉每)-12)抑制劑 FP-025
3.用途: 用於治療過敏性氣喘
臨床資訊連結網址: https://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3858686?term=
FP-025&rank=1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Phase 2b臨床試驗、Phase 3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申請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
入累積研發費用):
(1) 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
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A) 臨床試驗設計介紹:
a. 試驗計畫名稱: FP-025對於輕度嗜酸性白血球表達之過敏性氣喘患者,
以家塵蹣過敏原誘發氣喘後之呼吸道反應、呼吸道發炎及呼吸道重塑方
面之影響。
b. 試驗目的:評估過敏性氣喘病患服用FP-025 之療效及安全性
c. 試驗階段分級:Phase 2a臨床試驗,為FP-025首次用於病患
(first-in-patient)之臨床概念性驗證試驗。
d. 藥品名稱:MMP-12(基質金屬蛋白(酉每)-12)抑制劑 FP-025
e. 宣稱適應症:過敏性氣喘
f.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
比較用藥組(FP-025)與對照組(安慰劑)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
晚期氣喘反應(late asthmatic response,簡稱LAR)之FEV1(用力呼氣
1秒量)曲線下面積(area under curve, 簡稱AUC)差異。
次要療效指標:
(a) 藥效學參數指標包含給藥治療對誘發過敏性氣喘後之影響(比較用
藥組與安慰劑組):
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 3-8 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
(用力呼氣1秒量)較稀釋後基準線之最大下降百分比。
i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0-3小時即時氣喘反應(early asthmatic
response,簡稱E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曲線下面積
(AUC)差異。
iii. 在過敏性氣喘發作後0-3 小時即時氣喘反應(EAR)之FEV1
(用力呼氣1秒量)較稀釋後基準線之最大下降百分比。
iv. 以家塵蹣過敏原誘發氣喘發作後0-8小時之呼吸道反應。
v. 以PC20FEV1(Meth)(以methachol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
或 PC20FEV1(Hist)(以histamine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
測量過敏原誘導氣喘反應前後之呼吸道過度反應(airway
hyper-responsiveness,簡稱AHR)變化(第10天與第12天比
較)。
vi. 以脈衝振盪(impulse oscillometry,簡稱IOS,即R5, R20,
R5-R20, AX, X5, Fres)測量過敏原誘導氣喘發作後第3-8小時
(LAR)、第0-3小時(EAR)以及第0-8小時之小呼吸道反應。
vii. FeNO(呼氣一氧化氮濃度)以及嗜酸性白血球量於氣喘反應前後
之變化(第10天與第12天比較)。
(b) 量測血液中的嗜酸性白血球量、PC20FEV1(Meth)(以methacholine
激發FEV1下降20%之濃度)或 PC20FEV1(Hist)(以histamine激發
FEV1下降20%之濃度)以及FeNO(呼氣一氧化氮濃度),比較給藥第
一天基準線參數與第十天之潛在療效差異。
g. 試驗計畫受試者收納人數:
(a) 本臨床試驗是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兩給藥期間交叉之
Phase 2a臨床試驗用以評估過敏性氣喘病患服用FP-025 之療效。
(b) 本臨床試驗設計兩個相同給藥期間(各12天),兩個給藥期間間隔
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washout period);受試者以隨機交叉方式
服用 FP-025 400毫克或安慰劑一日兩次。
(c) 此臨床概念性驗證試驗收錄29位受試者,包含19位可衡量受試者
(evaluable subjects)之試驗數據,可衡量受試者皆遵循試驗
計畫並完成試驗(per protocol),試驗背離/偏差(protocol
violation/deviation)或早期試驗終止(early termination)之
受試者數據於統計分析時排除。
(B) 主要及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a. 主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a) 在此臨床試驗期間,來自敏感性家塵蹣小鼠之動物實驗數據顯示
FP-025有持久的抗發炎功效以及疾病緩解作用。鑑於這些發現及
本臨床試驗是使用交叉設計對氣喘患者進行首創(first-in-class)
新藥治療,因此評估了是否存在可能的藥物治療延續性效應
(carry-over effect)。事實上,在先服用FP-025而後服用安慰劑
之給藥順序,即使兩個給藥期間已間隔3至7週之藥品洗除期
(washout period),仍發生顯著之延續性效應(P-value =
0.0340),顯示第一個期間FP-025用藥的效果可能持續到同一受試
者接受安慰劑的第二個給藥期間。
(b) 由於發現不在預期之內的延續性效應,因此統計學家以下列三種
統計方法,進行本臨床試驗之主要療效指標分析,說明如下:
i. 以同序列分析:比較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以及給藥期間2服用
FP-025(N=8),同一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
氣喘反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
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84.005)、安慰劑對照組
(-113.429); FP-025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較,達統計上顯著差
異(P-value = 0.0161)。兩條呼吸道反應曲線皆由同一位受試
者生成,具有自身對照及較高之統計學顯著意義檢定力。
ii. 以同期間分析:在給藥期間1服用FP-025(N=11)與服用安慰劑
組(N=8)比較,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
應(LAR)之FEV1(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
(AUC):FP-025 用藥組(-79.443)、安慰劑對照組
(-113.429); 用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雖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P-value = 0.1302),惟已呈現正向趨勢。
iii. 以混合模式(mixed-effect model)ANOVA 分析:於給藥期間
1、2服用FP-025(N=19)與給藥期間1服用安慰劑(N=8)比較,
受試者於過敏性氣喘發作後3-8小時晚期氣喘反應(LAR)之FEV1
(用力呼氣1秒量)與基準線相比之曲線下面積(AUC):FP-025
用藥組(-81.358)、安慰劑對照組(-113.429); FP-025用藥
組與安慰劑組相比,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value = 0.0149)。
b. 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上之意義:
由於此臨床試驗設計較複雜,數據多元且資料量龐大,次要療效指標結
果、安全性及耐受性數據預計於5月取得。
(C)單一臨床試驗結果 (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
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
慎投資。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不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啟動後續授權洽
談並完成臨床試驗報告。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待次要療效指標、生物標記分析等數據完成後,再進行綜合評估。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7.市場現況: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2019年全球約2.62億人受氣喘影響,並導致45.5萬人死亡。
根據Global Industry Analysts統計顯示,2020年全球氣喘治療市場價值為218億
美元,預計2027年將成長至235億美元,CAGR為 1.1%。
氣喘市場在相對有效的標準療法下達到相對飽和,然而,對現行治療方式沒有反應
之嚴重氣喘的創新性新療法亦仍有相當大的需求缺口。
氣喘病患的肺部都會有MMP-12分泌增加、嗜酸性粒細胞和病人呼吸道發炎現象同時
出現。高選擇性的MMP-12抑制劑能壓制嗜酸性粒細胞發炎現象,達到治療氣喘的效
果。氣喘用藥無論上市產品及臨床開發中產品均無MMP-12抑制劑,逸達開發之高選
擇性MMP-12抑制劑FP-025若開發成功,將是該領域first-in-class之創新藥物。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
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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