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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貪腐》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主任姜麗明被開除黨籍

經濟通新聞 2023-04-04 10:33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中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公布,原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對於其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紀委表示,姜麗明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偽造證據,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姜麗明在擔任金融監管部門黨員領導幹部期間,利用監管權力和職務影響力大肆插手干預農金機構審批設立和經營管理,接受巨額利益輸送;為逃避紀法懲處,處心積慮謀劃離職,離職後繼續利用原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是「逃逸式辭職」和政商「旋轉門」的典型。姜麗明的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姜麗明,女,生於1962年7月。曾任人行計劃資金司、信貸管理司、銀行監管一司幹部、副處長、處長;2003年9月開始一直在銀監會任職,做過湖北監管局副局長;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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