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17 15:54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六福萬怡酒店風光廳(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359號9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民國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二)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常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
行使期間自112年05月22日至112年06月18日止,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3)提案受理期間︰112年04月14日起至112年04月24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12年04月24日17時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會總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電話:(02)269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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