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銀行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新臺幣180萬元罰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2/03/13
2.違規情形:永豐銀行辦理保險代理人業務核有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
之情事
3.罰鍰金額:18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第1項第2款及第3款、保險法
第167條之2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書辦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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