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 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2 17:08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大樓B1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18號B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及財務概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1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4)報告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
(5)報告本公司111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6)報告本公司111年度無擔保公司債發行情形。
(7)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1年度決算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增選本公司一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2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股東
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
提案不予列入。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選舉均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董事會提名獨立
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時應敘明被提名人
姓名、學歷、經歷,並應檢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
循事項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條、第4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具體要求。
(三)凡欲辦理提案與獨立董事提名之股東,於112年3月17日起至112年3月27日
下午六時止於書面提案或提名文件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
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在受理期間內寄達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送達本公司企業理財暨股務處(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18號,電話:02-77201888)。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
及提名資料,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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