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認購價格及代收暨存儲價款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0 16:41
一、本公司於111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263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501011人身保險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75,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0,995,010,440元,分為記名式普通股4,099,501,0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石潭路58號1樓。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81年10月23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9月29日。 (六)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10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八)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5.05元發行。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計50,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另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10%,計50,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計400,000,000股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優先承購(每仟股可認購97.57284989股)。其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由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若原股東及員工放棄儘先分認權利或募集不足額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新台幣75,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5,995,010,440元,分為記名式普通股4,599,501,0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十一)股款繳納日期:自112年3月10日至112年3月16日止為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自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3日止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理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認購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其權益。 (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世貿分行及全台各分行。 (十三)存儲專戶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文昌分行。 (十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主辦承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本公司公開說明書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三、茲訂民國112年3月7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3月3日至民國112年3月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3月2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準),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辦妥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號,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市暨增資新股上市。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