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因新產品事業部所需,擬購買隆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奇岩: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擬購買新產品事業部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4-29 18:51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因新產品事業部所需,擬購買隆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正揚:董事決議通過不辦理本公司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因其發行期限將屆滿,未募集額度5,000,000股,本公司不再繼續辦理募集。下一篇昇華:昇華娛樂公佈2015年第一季自結營業成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