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邦證: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09 15:41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3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1月11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3676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如下: 一、H301011 證券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二、H408011 期貨交易輔助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本公司營業範圍如下: 一、承銷有價證券。 二、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三、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四、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五、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六、有價證券股務之代理。 七、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八、兼營證券相關期貨自營業務。 九、發行認購(售)權證。 十、受託買賣國外有價證券。 十一、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業務。 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601,618,410元,分為360,161,84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號5、6、7樓。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至9人;現任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於民國78年6月17日,第27次修正於民國111年6月30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6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267條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3,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及其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3,6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外,其餘80%計28,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仟股認購79.96405149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整。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961,618,410元,分為396,161,84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一)主辦承銷商:台中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華南銀行城東分行。 (十三)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華南銀行中山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自民國112年2月23日至民國112年3月23日止;特定人自民國112年3月24日至民國112年3月28日止。 (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將認股人所認股數劃撥至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及下載 檔案或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索取。 三、茲定民國112年2月1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2月14日至民國112年2月1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民國112年2月13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2月13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2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