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錩: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0111號函指示辦理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03 16:3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2/02/03
2.公司名稱:建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0111號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111年11月份申報子公司江蘇藍博萬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昆山藍博萬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因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3個月以上
之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致資金貸與餘額65,250仟元逾個別對象限額
40,421仟元。
以上本公司已訂定改善計畫,並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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