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勞福局:日後僱員若染新冠,病假須醫生證明
經濟通新聞 2023-01-19 17:10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衞生署由本月30日起,不再向新冠病毒感染人士發出隔離令,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表示,撤銷隔離令後,若市民染疫,放取病假的安排將與感染其他疾病一樣,若僱員需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故染疫市民應自行求醫,由醫生決定病假日數。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徐樂堅指,當局3個陽性呈報平台當日會停止運作,建議檢測呈陽性的人,注意個人衞生,減少無戴口罩接觸,保持家居空氣流通,多清潔家居環境,陽性首5日應配戴口罩,避免參與大型集會,無症狀感染者可以外出活動和上班,但建議學生不要上學。
*陽性患者仍可透過消防處聯絡入住隔離設施*
他指,社區隔離設施短期內會維持運作;檢測陽性的市民,仍可以透過消防處聯絡入住隔離設施,入住時要進行快測,最多可以逗留7日,毋須等到陰性亦可以離開。社區隔離設施和院舍暫託中心的過渡安排,會延續至下月28日。
*停止新冠遙距診症服務*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表示,現時全港7間新冠指定診所的服務,會由本月30日起,改由70多間普通科門診診所繼續提供服務,包括為新冠感染者提供口服藥物;合資格人士將需收取標準費用;非符合資格人士則須支付全額費用、如需配新冠口服藥亦須支付相關費用。
高拔陞指,普通科門診診所會預留足夠名額,給長者、5歲以下幼童、孕婦,以及免疫力受抑制人士等高風險群組,確保他們有需要時會獲得照顧,但醫管局將停止新冠遙距診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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