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揭露本公司油品訴訟事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3 16:34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1/13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每季結束後15日內發布重大訊息,
揭露本公司油品事件相關訴訟案件之重要內容及進度。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販售部分純油及調合油等產品,該事件被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業經
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4月27日判決無罪確定在案。惟因調合油標示問題遭智慧財產
法院判決沒收所得新台幣3千2百餘萬元,本公司認為有違憲之虞,已向司法院大法官
提出釋憲之聲請。憲法法庭於111年12月2日判決關於沒收部分合憲,本案已終結。
二、本公司委託頂新製油公司代製油品誤用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案,及向強冠公司、
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公司等採購油品,致本公司產品下架回收,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
造成本公司重大損害。為維護公司權益,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上述公司、其
上游廠商及相關人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上開訴訟已陸續終結,僅餘與強冠公司、
葉文祥、戴啟川間之訴訟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審理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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