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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逃避查驗 台鹽進口「非食品」天然鹽製食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1 21:12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只為省稅、省通關時間,台鹽竟然驚傳以「非食品」用途輸入天然鹽再製成食用鹽的離譜行徑,數量還多達3萬7528公噸。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1)天表示,天然鹽原本就可以用於製造食用鹽,安全雖無虞,但台鹽申報不實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一旦查證確實,將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3月針對國內輸入食鹽的前20大業者進行稽查,並抽驗22件產品檢驗重金屬,今天公布結果,20件檢體的砷、銅、鉛、汞、鎘檢驗結果皆符合食鹽衛生標準,另台鹽苗栗廠有「精緻海鹽」、「原味料理鹽」2件檢驗中。

食藥署區管中心科長姜寶仁表示,稽查時發現,台鹽公司竟以「非食品」用途號列輸入天然鹽並製成食用鹽,涉申報不實,由於天然鹽原本即可供製造食用鹽或工業用途,依過去經驗,業者多半是為了規避食品的查驗、加速通關時間,才會如此便宜行事。

姜寶仁說,稽查同時發現包括台鹽、建鹽、金順泰、鈞威化工、寶力商號、協明化工、高林農貿、泛德利實業等8家業者,工廠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有的地面有積垢、天花板有蜘蛛絲,甚至有的還有蚊子、蒼蠅、老鼠等病媒出沒的痕跡,已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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