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晶:公告本公司自111年11月17日起有價證券在櫃買中心恢復普通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5 17:54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1/11/15
2.櫃買中心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符合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
及同條第4項第1款之規定,故本公司之上櫃有價證券自111年11月17日起
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3.公告內容:
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0年財務報告顯示淨值低於股本二分之一,而採預收款券方式
交易。本次公告並申報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股本二分之一且淨值較
前期增加,亦無其他各款應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核已符合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及
同條第4項第1款之規定之規定,故公告本公司之有價證券自111年11月17日起恢復為
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1/11/17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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