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和: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1 17:5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倉和精密製造(蘇州)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35,4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1,21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4,1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5,3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融資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倉禾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普通股股權10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35,4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35,3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3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6,7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8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融資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8,65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3,07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或孫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35,43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66,7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3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8.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合申報作業規定,迄事實發生日起,背書保證餘額需重複計算表達,
待續約後之實際背書保證餘額將為172,59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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