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及相關子公司為子公司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於海外證券市場掛牌出具之承諾事項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1 17:00
第52款
1.董事會日期:111/11/11
2.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96.39%
4.對公司或子公司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承諾事項暨影響內容說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麥機械(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擬申請首次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上
市案」)。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新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LUCKY UNION
LIMITED、SINMAG LIMITED (以下簡稱「本公司」)作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而錫
麥企業管理(無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作為發行人的其他股東,根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提供相關承諾事項。
現就承諾函中可能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具重大影響之內容
說明如下:
(1)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對於本公司和發行人均未進行開發的市場區域,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業獲得任何可從事、參與或入股任何可能與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
構成同業競爭的商業機會,則本公司應及時通知發行人上述機會並促使該等商
業機會轉讓給發行人,除非發行人拒絕該轉讓的商業機會。整體而言,對本公
司及子公司之財務、業務或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5.公司及子公司因子公司掛牌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
本公司因上市案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內容摘錄如下:
(1)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詳上揭第4點之(1)。
(2)關於歷史股權變動及分紅相關事宜的承諾函
依有權部門要求或公司設立、出資、股權變動、分紅存在瑕疵或少繳稅費或其
他費用,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就其本次發行上市前的設立、歷次出資及股
權變動承擔任何處罰、補繳或造成任何糾紛的,本公司將無償全額補償發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發生的全部支出及由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3)關於歷史股權變動的承諾函
本公司確認對發行人成立至今歷次股權變動(包括增資、股權轉讓等)所履行
的程序以及增資、股權轉讓的價格無異議,並確認歷次股權變動事項均已履行
完畢、不存在代持、不存在爭議糾紛及潛在爭議糾紛。
(4)關於設置境外控制架構及股東透過LUCKY UNION及SINMAG LIMITED轉投資發行人
的原因、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說明
本公司持有發行人的出資來源均為自有資金,各層股東直接及間接持有的發行
人股份權屬清晰、真實持有、不存在委託持股、信託持股等情況,亦不存在質
押、凍結或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5)關於實物出資事項的專項承諾
如發行人因為股東1994年12月出資及1996年1月增資涉及的實物出資事項被認定
為出資不到位,從而導致發行人需要承擔任何費用、賠償或其他損失,本公司
承諾將無條件對發行人承擔等額補足義務。
(6)關於歷史吸收合併情況的聲明承諾
發行人於2008年吸收合併以及於2010年吸收合併時均為本公司之獨資子公司。
所涉及的人員已根據合併協議約定進行安置,業務、資產也有效轉移給發行人
,其債權債務亦由存續公司發行人承擔,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吸收合併均係
依據當時適用的法律規定實施,存在涉及任何應付未付款項、應繳未繳稅費或
發生爭議糾紛,本公司承諾將無償全額補償發行人由此發生的全部支出及由此
所受的全部損失。
子公司就上市案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內容摘錄如下:
(1)關於歷史股權變動的承諾函
詳上揭第5點之本公司因上市案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第(3)。
發行人就上市案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內容摘錄如下:
(1)關於無重大違法行為的聲明
發行人自設立以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
意見的情形;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
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不存在
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2)關於設置境外控制架構及股東透過LUCKY UNION及SINMAG LIMITED轉投資發行人
的原因、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說明
本公司持有發行人的出資來源均為自有資金,各層股東直接及間接持有的發行人
股份權屬清晰、真實持有、不存在委託持股、信託持股等情況,亦不存在質押、
凍結或其他權利受限的情形。
(3)關於歷史吸收合併情況的聲明承諾
詳上揭第5點之本公司因上市案出具之全部承諾事項第(6)。
6.特別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議日期:111/11/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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