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非食用鹽冒充食用鹽 台鹽強調認知差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21 21:45
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台鹽以非食用品用途,進口天然鹽並製成食用鹽販售,台鹽21號發表聲明表示,台鹽販賣的鹽品自始至終都沒有食安問題,但因為和主管機關對法令的認知差異產生行政瑕疵,台鹽尊重主管單位的指導。
台鹽強調,已經在103年11月主動改善,感謝外界關心。台鹽指出,是以食用級規範選用世界公認品質最佳進口天然曬鹽,除了從產地由第三方出具檢驗報告外,進口後再由公證公司委外第三方出具檢驗報告,品質均符合食用鹽標準,沒有食安疑慮。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