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摩爾(06969)初步理解,不需繳納內地電子煙消費稅
經濟通新聞 2022-11-04 07:53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思摩爾國際(06969)公布,注意到中國的財政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於10月25日聯合發布關於對電子煙徵收消費稅,已於本月1日執行。根據該集團初步理解,該集團在中國大陸接受品牌企業委託生產、銷售電子煙,或出口電子煙,不需繳納消費稅。
該集團指,於10月25日及27日,稅務總局分別發布關於電子煙消費稅徵收管理及其解讀。根據該集團初步理解,在中國大陸生產及銷售電子煙產品,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取得或經許可使用他人電子煙產品註冊商標的企業(品牌企業),應按其相關銷售收入的36%繳納消費稅,而從事電子煙產品批發業務的有關企業應按其相關銷售收入的11%繳納消費稅。
該集團指,於第三季度,約22%的收入來自於中國大陸,當中未扣除來自直接客戶為中國大陸出口貿易商的出口銷售,該集團支持徵收電子煙消費稅,認為該政策有利於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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