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1 16:03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8樓。
2.事實發生日:111/10/21~111/10/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72.39坪
2.每單位價格(含稅):
(1)111年11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每坪月租金新臺幣3,944元。
(2)113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每坪月租金新臺幣4,062元。
3.租金總金額(含稅):
(1)111年11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每月新臺幣285,506元。
(2)113年10月1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每月新臺幣294,048元。
(3) 使用權資產為新臺幣44,952,577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因應業務發展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5.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期間:111年11月1日起至125年9月30日止,共13年11個月。
付款條件:每一個月為一期支付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同棟辦公大樓出租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業務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0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0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