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4 15:1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1/09/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業經11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奉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17963號函核准
申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營業細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
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33,782,078股,每股面
(二)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43,378,2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433,782,080元,減資比率10%。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390,403,870股,每股面額
(四)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股東每股退還新台幣1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按股票面額計算折付股東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11月9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1年11月10日至111年11月18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11月13日。 (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1月13日適逢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民國111年11月11日下午4:00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11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1月14日至111年11月18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11月18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1年11月21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1年11月25日。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
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111年11月21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
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
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
登錄。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五、上述換股作業計劃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
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時程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11/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1/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1/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1/11/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90,403,87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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