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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汽機車換新車減稅1/8生效 現在買新車已可享優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31 08:14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總統府預計將在明(2016)年1月6日公告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條文,1月8日生效,財政部也預計在明年1月5日預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草案,根據條文的規定,在今年7月8日以後購買的新車都可以享有這項減稅優惠。

立法院已在12月18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第4項規定,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

不少民眾都在關心這項修正條文到底什麼時候生效,財政部表示,依總統府網站法律公布預告,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預計在2016年1月6日修正公布,並於公布後第3天生效。

另外,為方便稽徵作業,財政部也將與經濟部就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草案,預計在2016年1月5日預告。

由於中古汽、機車換新車減免貨物稅的法源依據中規定,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都可獲得減免,因此,今年7月8日以後購買的新車即可以享有這項減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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