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公告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信邦七,代碼:30237)於111年12月15日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1 16:16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0/11
2.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信邦六)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
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0025%
2.債券賣回基準日:111年12月15日
3.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1年11月06日至111年12月15日止
4.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5.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
(111年11月06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1年11月04日)起至屆滿日(111年12月15日)
之前一營業日(即111年12月14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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