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5 15:33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不超過12,000,000股為上限,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及股數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
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30元至80元之價格區間內,
依自律規則第六條及相關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
共同議定後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
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
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募集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因募集股數或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
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
超過部分將持續作為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因應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所需資金總額、
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募集相關事項,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全權處理。
(4)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且得依其全權判斷為必要之變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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