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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美隆電:美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現金減資相關事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4 11:40


壹、本公司於111年6月2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396,433,1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9,643,311股,該減少資本案經呈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30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4246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11年9月19日經授商字第111011793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29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4879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美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氣器材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買賣(揚聲器及零件之製造加工買賣)。 2、電子產品電子零件組件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3、電腦系統及其週邊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4、前各項有關產品及其原料進出口及代理業務。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6、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7、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其餘未發行股份由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原已發行股份總數198,216,5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982,165,55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幸福路99號。 五、公告方法:已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現任董事10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自110年7月2日起至113年7月1日任期屆滿。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61年12月21日訂立,民國111年6月23日第38次修訂。 八、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85,732,440元整,分為普通股158,573,2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396,433,110元,每股面額10元,計39,643,311股。 2、減資比率:20%,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退還現金2元即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發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不滿壹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上述收盤價承購之。 十、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一、減少資本緣由: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十二、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1年11月23日。 2、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11年12月2日,並自民國111年12月5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11月27日。(因適逢星期例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111年11月25日下午4:30;郵寄過戶者以111年11月27日郵戳為憑)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1月28日起至111年12月2日。 5、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1年11月24日起至111年12月2日。 6、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11年12月5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三、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11年12月5日,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填妥(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章,俟新股上市日(111年12月5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上市日(111年12月5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集保股票交付清單或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填妥(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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