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代子公司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達個別損失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12 18:22
第20款
1.契約種類:
遠期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1/9/12
3.契約金額: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個別契約損失金額以不超過美金伍萬元或
交易合約金額百分之五何者為低之金額為損失上限。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適用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個別契約依公平價值評估(未實現)之損失金額分別為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近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波動,致達成個別損失上限,尚未對公司造成影響。
12.契約期間:
個別契約:
1.2022/10/20~2022/10/28
2.2022/10/17~2022/10/20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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