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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訊 4月20日消息,北京海淀區法院近日受理原告田某與被告北京安泰信邦投資有限公司(開辦P2P網貸平台融融網)、申某、李某保證合同糾紛一案,此案系海淀區法院受理的首例P2P網絡借貸案件。
原告田某訴稱,融融網是安泰公司創辦的投資理財網上平台,申某、李某系夫妻,融融網由申某實際經營。田某於2014年8月22日起陸續在融融網進行投資理財,所投借款標均為1個月標,借款協議約定年化收益率19%,並額外獎勵投資金額1%。
2014年12月5日,安泰公司通知田某,部分借款人可能逾期還款,為了維護融融網的生意,願意與田某簽訂還款承諾書,承諾對借款人通過融融網向田某形成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14年12月8日,雙方簽訂還款承諾書。田某兩筆投資待收款項為15440.67元82079.34元,分別於2014年12月17日、2015年1月2日到期,但提現被拒。
安泰公司承諾盡快還款,並按照年利率18%計算逾期利息。經多次催討,安泰公司只償還田某2014年12月到期債權(15448.67)的5%即771.67元,余款及后續到期投資本息共計100313.95元至今未還。田某催款未果,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安泰公司、申某、李某連帶償還田某欠款本息共計100313.95元。
目前,我國P2P網絡借貸的實際交易量已躍居世界最前列,但頻繁發生跑路事件,整體領域還處於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監管機構的三無狀態。
海淀區法院表示,該案涉及互聯網金融交易中的P2P網絡借貸方面最具爭議的內容,由於需要對案中並不規範的P2P網絡借貸交易進行合法性評價,故海淀區法院受理后非常慎重,下一步將循序漸進推進審理工作。(童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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