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代)重要子公司-海德公司資金貸與樂利公司美金九千九百六十五萬四百四十一點二九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25 14:51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2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樂利航運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新興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兄弟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11,02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436,64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集團內部組織調整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335,89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7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該股權交易案僅為集團組織調整,對集團整體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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