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KY: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24 17:32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2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842,00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448,6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948,6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5,90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支機構英屬維京群島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
公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與興建台中廠,與臺灣土地銀行籌組之授信銀行團辦理聯貸授
信,由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興建中之台中港廠廠房。
(2)價值(仟元):6,067,94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08,3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86,04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失效或到期並清償。
(2)日期:
授信合約失效或到期並清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403,3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476,41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0.6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5.2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待廠房興建完成並辦理所有權登記後,將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授信銀行團之管理銀行
,作為該授信案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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