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1 16:38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上限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
市場狀況及「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共同議定
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
10~15%,計1,000,000~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
10%,計1,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75~80%,計7,500,000~8,000,000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
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或依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
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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