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5 13:41
壹、本公司於民國111年5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110年度可分配盈餘新台幣1,127,105,42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12,710,5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1日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金融控股公司業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仟捌佰億元,分為壹佰捌拾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06號3樓、5至13樓及308號6樓之1、6樓之2。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中華民國90年11月19日訂立,111年5月27日第15次修正。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壹仟捌佰億元,分為壹佰捌拾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11,281,054,106股(分為普通股11,271,054,106股及甲種特別股10,000,000股)。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12,710,5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配發新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基準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認購。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13,937,646,480元整,分為11,393,764,648股。 十、增資計劃目的:充實資本及強化財務結構。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普通股每股配發新台幣0.8元、甲種特別股每股配發新台幣0.0888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11年8月16日為分派股票股利暨現金股利基準日,依法自111年8月12日至111年8月16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欲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電話:02-2381-6288) 肆、1. 現金股利預訂於111年9月14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發放、應發股利小於新台幣50元者,請股東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領取。 2.股票股利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於向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後30日內交付股東,並於交付前公告。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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