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己種交換特別股案業已收足股款,並依法辦理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1 16:5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7/21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現金增資發行己種交換特別股募集總金額新臺幣52.95億元,
業已全數收足,並訂定111年7月21日為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3項規
定,訂定自111/07/21~111/08/22下午3時30分止,為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
催告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
(1)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銀行全國各分行
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2)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己種交換特別股將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上市日期為111年7月26日。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