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監管細則"重申網貸平臺性質 合規平臺略感暖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9 08:14
隨著年關將至,網貸平臺數量不斷激增。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11月網貸行業問題平臺數量增加至79家,相比10月增加了32家,抬頭趨勢較為明顯。為了進一步加強網貸平臺事中事后監管,銀監會於12月28日連同多部門起草了《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監管細則》),這將成為網貸行業今後發展的準則。
此次《監管細則》再次將網絡借貸平臺定義為資訊中介,不容許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信用中介。拍拍貸CEO張俊表示,這是意料之中的事,也是行業健康發展的制度前提,包括將平臺自有資金和用戶資金的隔離,也就是和商業銀行直接進行存管,負面清單管理等,都已在監管和從業者層面達成了共識。
從條例全文來看,整個監管的思路是開放式的負面清單管理,保持監管底線的同時,也保持適度的監管靈活性,值得注意的是,監管層本次給予各網絡借貸平臺18個月的過渡期,同時規定平臺要設置借貸金額上限,引導用戶分散投資,不容許線下開展業務。
“隨著監管條例的公開征求意見和隨后的發布實施,2016年的網絡借貸行業將走上規範發展之路。”張俊認為,規範化發展、合規的優勢平臺將在2016年得到長足發展,同時大量制度套利者、無風控能力的平臺將退出市場。
本次《監管細則》中,雖然里沒有設置之前曾多次被提到的5000萬實繳資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須和商業銀行直接開展用戶資金存管的門檻實際上更高。因為銀行對存管業務方的選擇是很謹慎的,這也意味著小平臺未來生存空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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