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金:本公司代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30 16:03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11號7樓(部分面積)
2.事實發生日:111/6/30~111/6/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約4.9坪。
每單位價格:房屋每坪租金每個月為新臺幣1,700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8,33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減少金額合計:新臺幣360,0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業務上整體規劃及集團統籌考量,
且交通位置、坪數大小等條件符合公司整體規劃,故選擇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新臺幣2,562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房屋租賃契約書租賃期間自109年05月30日起至115年02月28日止,
提前至111年6月30日終止。
付款條件:月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原合約內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原合約內容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前終止租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金控子公司,
關係人交易於金控法45條已有規範,
爰核決程序得適用金控法第45條
及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為授信以外交易作業
規則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金控子公司,
關係人交易於金控法45條已有規範,
爰核決程序得適用金控法第45條
及日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為授信以外交易作業
規則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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