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頡: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7 15: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華頡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蔡高明
(2)董事:大陸商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莫雪瓊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大陸商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莫雪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端華分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肇慶市風華路18號風華電子工業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研究、開發電子元器件及電子材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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