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7 17:1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王雪紅
董事:陳文琦
董事:卓火土
董事:David Bruce Yoffie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502,198,472權,佔出席總權數93.29%;
反對權數10,565,885權,佔出席總權數1.96%;
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5,505,692權,佔出席總權數 4.73%,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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