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紙: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第二十五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4:1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
臺實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誼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怡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勇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謝小雀
陳明竺
唐明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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