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寶國際: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3 16:01
1.事實發生日:111/06/13 2.公司名稱:星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會金管證交字第 1110346186號函,自文到日(111年6月13日)起 解除陳思羽與共同取得人星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之共同取得關係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星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額:44,300,000股。 二、取得人資料: (一)取得人:星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8,000,000股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百分比:18.06%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8,000,00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 分比:18.06% (二)取得人:陳思羽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0股 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 百分比:0.00%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 分比:0%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不適用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減少共同取得人陳思羽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定。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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