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銀行公告受金管會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一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2 18:53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1/06/02
2.違規情形:華南銀行前行員涉挪用客戶存款及繳稅等款項,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
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該條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
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3項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4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華南銀行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各項監控機制。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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