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1 15:1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謝順和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所營業務範圍內之項目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
(2)三能集團控股(股)公司董事
(3)興麥管件(股)公司董事長
(4)SINMAG BAKERY MACHINE INDIA PRIVATE LIMITED 董事長
(5)SINMAG BAKERY EQUIPMENT SDN. BHD. 董事長
(6)三能食品器具(股)公司董事
(7)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8)PT. SAN NENG BAKEWARE INDONESIA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33,230,332權,
佔出席總表決權之98.44%,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謝順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
(2)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2號
(2)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食品設備及零件
(2)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烘焙器具研發、製造與販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SINMAG BAKERY MACHINE INDIA PRIVATE LIMITED及
SINMAG BAKERY EQUIPMENT SDN. BHD.為本公司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2)興麥管件(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是機械配件,閥類與管道配件,與本公司目前
所營項目並不相同,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三能集團控股(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是專業投資,與本公司目前所營項目
並不相同,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4)三能食品器具(股)公司、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PT. SAN NENG BAKEWARE
INDONESIA所經營項目為烘焙之相關週邊產品與本公司生產之烘焙機器有所區隔,
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無
(2)三能器具(無錫)有限公司: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